細析王莽新政之失敗,原因約有下列數端:
(一)復古之制,不切時宜:王莽託古而改制,冀復周代之井田、分封及職官之制,不合時代發展之趨勢。在當時之條件下,要廢除土地私有與買賣,重定天子之王田,根本不切時宜,無法辦到。
(二)豪強抵制,官吏不力:王莽改制的重要部分乃禁止王田、私屬之買賣,然法令甫頒,即遭豪強縉紳之強烈反對而成一紙空文。對於新政,官吏往往敷衍從事,或利用其對豪強索賄,或隨意魚肉百姓,「犯令,法至死,制度又不定。吏緣為姦,天下謷謷然,陷刑者眾。後三歲,莽知民愁,下詔諸食王田及私屬,皆得賣買,勿拘以法」(《漢書.食貨志》),故法令很快被迫取消。
(三)官府獲利,百姓怨望:新政有關工商事業之規定,實際上只對皇室及官員有利,人民並未得到好處。而亂改幣制又只造成金融紊亂、民眾破產,使百姓對新朝失去信任乃至怨恨在心。《漢書》云:「是時百姓便安漢五銖錢.以莽錢大小兩行難知,又數變改不信,皆私以五銖錢市買,訛言大錢當罷,莫肯挾。莽患之,復下書諸挾五銖錢言大錢當罷者,比非井田制,投四裔」(《王莽傳》),「每壹易錢,民用破業,而大陷刑」(《食貨志》)。
(四)朝令夕改,操之過急:壬莽之改制計劃不周,推行過快過繁,致朝令夕改,民眾無所適從。莽又冀圖以刑罰來強制推行新政,更加引起百姓之反感。
(五)妄啟邊釁,災禍頻仍:王莽把四夷君長之王號降為侯,遣使繳回漢朝所頒之印綬,且任意改動國名、王名 如將匈奴之單于改為 「降奴服于」,高句麗改為 「下句麗」等,故引起邊裔各族之不滿。王莽又冒險發動對匈奴、高句麗及西域各國之戰爭,想藉此樹立國威,結果每戰必敗,國力虛耗,再加天災頻仍,哀鴻遍野,民變迭起,於是新莽為時不過十五年,遂在內亂外患交織的狀況下覆亡。
王莽之新政雖然失敗,但對王莽代漢及改革卻不可輕易否定,而應作具體之分析。過去有些史家本著正統主義之觀點,認為王莽不該篡奪劉家之天下,故對之貶而不褒。其實不用以今日之民主觀點衡量,即以西漢後期的天命代興說來看,上述看法亦不足道,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,唯有德者居之。劉邦既能以平民身分而從貴族手中奪得天下,當其不肖子孫敗壞江山之際,為何不許異姓取而代之?!西漢末年的社會危機如此嚴重,而王莽取代那些 「荒唐皇帝」或 「沖齡皇帝」,一心想解決社會矛盾,此種態度似不宜隨意貶低。
至於王莽新政失敗之原因,則有待重新加以推敲。觀諸中國歷史,自秦代奠立大一統中央集權制度以來,王朝內部之改革鮮有成功者。歷史上比較著名的改革人物,有戰國秦的商鞅,新朝的王莽,北魏的孝文帝,北宋的王安石,以至清末的康有為、梁啟超。其中商鞅及孝文帝的改革之所以取得一定的成功,乃因與敵國對峙、競爭所致,如戰國時列國均在改革,改革成敗直接牽涉到本國之存亡。儘管如此,由於舊勢力盤根錯節,改革所遇之阻力仍極大,是故六國改革均敗,而商鞅變法也險些夭折,最後秦因變法有成而終能先後滅亡六國。王莽、王安石及近代之康、梁則在統一的中央王朝內部實施變革,由於中國大地上沒有對立國之挑戰、競爭,而頑固勢力又極端強大,吏治敗壞已到難以挽救之田地,故實無法奏效。只不過王安石及康、梁之變法、維新不是發生在王朝末年,故改革雖敗而王朝尚可苟延殘喘一段時日。而王莽雖然代漢,卻繼承了西漢病入膏肓的全部爛攤子,他企圖通過和平轉移政權、修補原有漏洞的方式來解決社會危機,結果自然成了氣勢已盡的西漢王朝之替罪羊。錢穆先生有云,「王莽的政治,完全是一種書生政治。……這不是王莽的失敗,是中國史演進過程中的一個大失敗」(《國史大綱》)。看來一個大王朝轉向中衰之後,是很難用變法改革新政使其起死回生的,通常須得通過一場大的民變將它打得落花流水,使人口減少、土地轉手,社會矛盾方可得到緩和,然後新的王朝才能立足。數千年來,中國歷史幾乎都是沿著這一公式行進的,說它是中國古代歷史演進的一個悲劇確不為過。
陳佳榮“南溟網”(http://www.world10k.com)_教學研究_
《中國歷代之興治亂衰亂亡》第八章_王莽之新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