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與戰國雖同屬於東周時期,然二者在社會、政治、經濟、軍事諸方面差異頗鉅。茲將兩個時代的不同特點略加比較於下。
(一)天子地位:春秋時上命不行,天子權位日漸式微,其共主之地位端賴霸主「尊王」而維持;及至戰國時期,天子之地位更一落千丈,各國國君咸皆稱王,與天子平起平坐。
(二)權力重心:春秋時,王室衰落,諸侯爭霸,禮義征伐由「自天子出」變為「自諸侯出」,故有霸政之出現;到了戰國初期,舊有的諸侯亦已式微,卿大夫乃至士專權擅政,即所謂「政在私門」(《史記.晉世家》)。戰國的七個大國中,韓、趙、魏、齊等四國之君均係卿大夫篡奪諸侯而執掌政權。
(三)封建秩序:春秋時封建秩序雖漸趨崩潰,然霸主尚以「尊王」為號召﹐代表天子維持封建宗法制度;及至戰國時代,不僅天子地位更加一落千丈,而且天子之宗室所建的同姓國也幾被消滅殆盡。所謂「戰國七雄 」,只有燕是原來的姬姓國,而且是其中最弱小的。「凡天下之戰國七,而燕處弱焉」(《戰國策.燕策》)。
(四)政冶局勢:春秋時,小國尚多﹐故兼併劇烈,霸主則「挾天于以令諸侯」;至戰國時,經過不斷兼併﹐只剩下幾個大國並立,它們勢均力敵,一時均難以消滅敵手、稱霸天下,只能相互混戰,原來的霸政局面也不復存在。
(五)戰爭規模:戰國時期﹐戰爭比春秋時更為激烈和頻繁,規模也更大。春秋時大戰或數日即畢,參加兵員較少;至戰國﹐大戰時間短者數月,長者竟「曠日持久數歲」﹐而交戰雙方之兵力動輒以數十萬計,每戰被殺之士兵均數萬或數十萬,誠如《孟子》所云:「爭城以戰,殺人盈城。爭野以戰,殺人盈野」。
(六)貴族權位:春秋時,政權一般仍握封建貴族之手中;及至戰國,各國改革盛行,大國國君通過變法增強自己的實力,同時逐漸廢除貴族世襲制,使平民階層興起,布衣可致卿相。
(七)行政體制:春秋時,封建秩序雖漸敗壞,唯分封體系尚存,封邑勢力尚大;戰國時,逐漸代以各國國君直轄郡縣的地方行政制度。
(八)民族融合:春秋時,戎狄雖然橫行,然華夏與「四夷」之區分仍頗嚴格,南方之楚長期被視為「楚蠻」;到了戰國時代,華夏與「四夷」進一步融合,南「楚」、西「秦」已入七大國之列,中華民族之內涵進一步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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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國歷代之興治亂衰亂亡》第五章_東周之紛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