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初之中俄關係
俄羅斯(Russia,Russes)在元代以來有各種異譯,如阿羅斯、斡魯思、斡羅思、斡羅斯、兀魯思、兀羅思等,清代又作羅剎。該國白十六世紀以來,即逐步向東擴張,至清初已侵入黑龍江流域,並先後在中國東北邊地強建尼布楚(原蘇聯涅爾琴斯克Nerchinsk)、雅克薩(今漠河東、呼瑪西北,黑龍江北岸)二城。故二國之間的爭端、交涉與戰爭屢起。
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,清廷派兵擊敗俄軍,攻陷雅克薩城,毀城而歸。未幾,俄軍又屯佔該地,建築土城。次年二月,康熙帝下令 「 今羅剎復回雅克薩築城盤踞,若不遠行撲剿,勢必積糧堅守,圖之不易。其令 …… 攻取雅克薩城 」。於是第二次雅克薩戰爭又起,清軍包圍了雅克薩,守城俄軍岌岌可危,唯賴寒冬之至而得以苟延殘喘。當時俄國的沙皇彼得一世 ( Peter I,1682-1725)剛剛親政,因地位不穩急思締和,清廷為對付準噶爾部亦不願多啟戰端,雙方遂著手進行和平談判。
康熙二十八年(1689年),以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為首的中國代表團,同以戈洛文人( Feodor Alexeniuch Golovin)為首的俄國代表團,雙方在尼布楚舉行談判。結果在是年七月二十四日(公曆9月7日)簽訂了中俄《尼布楚條約》,其內容如下:(1)確定東段邊界:雙方以格爾必齊河、外興安嶺和額爾古納河為界,嶺、河以北屬俄,以南屬清;(2)毀去雅克薩城:規定俄國在雅克薩和額爾古納河南岸的據點全部拆毀,原居俄國人遷移;(3)禁止雙方越界:兩國之獵戶人等不許越界,另隨時交換兩國之逃犯;(4)百姓互通貿易:兩國之居民﹐如持有旅行證件,可往來貿易。
中俄《尼布楚條約》是兩國之間所訂的第一個條約,雙方代表在平等的條件下根據各自政府的指示展開談判,並達成彼此均可接受之協議。條約最主要之成果,乃劃定中俄兩國東段之邊界,故條約訂立後一段時間內,邊界地區相安無事。
到了雍正間,由於喀爾喀蒙古(即外蒙古)內附清朝,中俄兩國中段邊界之糾紛又起,雙方貿易、引渡逃犯等問題時生。雍正四年(1726年),俄國派遣使者來京,雙方進行劃界、貿易等談判。雍正五年(1727年),中俄在恰克圖(Kyakhta,在原蘇、蒙中部邊界)簽訂了《恰克圖條約》,其內容如下:(1)確定中段邊界:以恰克圖為分界點,由此東至額爾古納河、西至沙畢納依嶺為分界線,線以北歸俄,其南屬清;(2)相互引渡逃犯:雙方均不得隱匿彼此之逃犯,查拏後須送交對方之邊吏;(3)兩國通商貿易:以恰克圖為互市之地,俄商得三年一至北京貿易,人數限二百人;(4)許俄建立教堂:准許俄人在京建立東正教(基督教之一派)教堂,並造屋居住。
隨著兩國外交接觸的頻繁,中、俄雙方的使節交往及文化交流亦有所開展。如康熙五十年年(1711年),土爾扈特之使者由俄羅斯而至,土爾扈特原與準噶爾、杜爾伯特、和碩特同為厄魯特蒙古(在新疆北部一帶)之四部,明末清初西遷至額濟勒河(原蘇聯伏爾加Volga河)下游。康熙五十一年,清廷乃命內閣侍讀圖理琛(1667-1740)出使土爾扈特。圖理琛由北京出發,通過喀爾喀蒙古部,經色棱格河,假道俄羅斯而西行。歷厄爾庫 ( 原蘇聯伊爾庫次克 Irkutsk )、伊聶謝 ( 今葉尼塞斯克Yeniseysk ) 、蘇爾呼忒 ( 今蘇爾古特Surgut )、 托波兒 ( 今托博爾斯克Tobolsk)、索里喀穆斯科(Solikamsk)、黑林諾付(今基洛夫Kirov)、喀山(Kazan)、薩拉托付(Saratov),而抵土爾扈特阿玉奇汗駐地馬奴托海(Manutohai,在裏海北面)一帶。回程大抵順原路,往返行三載。圖理琛於康熙五十四年(1715年)回京﹐繪圖呈御覽,又撰《異域錄》記其所經,述及各地的道里、山川、民俗、物產等。此外,康熙間俄國曾遣人來京師就學,特設俄羅斯學館,派滿洲助教一人、漢助教一人教習之。雍止五年(1727年),定俄國來學喇嘛六人、學生四人,每十年更換一-次,旋以該館隸國子監。
陳佳榮“南溟網”(http://www.world10k.com)_教學研究_《中外交通史》_
第八編 清代前期之中外關係_ 第三章 清代前期同歐、美各國之關係_
第二節 清初之中荷 、中俄關係